合同編號: 20171027-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淄博東喬橋梁模板租賃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本合同項下鋼橋梁模板的相關事宜達
成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結構形式:
2、鋼橋梁模板的基本情況
2.1 鋼橋梁模板的基本情況見本合同附件一《鋼橋梁模板品清單》。如因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更(包括但不限于租賃物數量、規格、租賃期限、租金標準的變更等)而導致合同價款增加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額的15%及以上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須持書面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與本合同相同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方能視為有效。
2.2 乙方應將鋼橋梁模板所需的配件及專用工具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列明,該等配件及專用工具應隨鋼橋梁模板一并交付給甲方。
2.3 乙方交付的鋼橋梁模板應符合及本合同的約定,保證鋼橋梁模板滿足甲方正常使用和工程現場安全需要。
2.4 乙方保證任何第三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就鋼橋梁模板主張任何權利。
2.5 乙方保證已經獲得從事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業務必須具備的許可,并承諾本合同項下鋼橋梁模板已經取得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檢驗合格證。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同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3、租金及支付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租金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確)
3.1雙方約定,租金以以下第
3.1.1 租金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予以支付,甲方應于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 元(小寫¥_________元)。
3.1.2 租金以按月支付方式予以支付:
3.1.2.1 甲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的預付租金,該預付租金自起租日起開始沖抵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相應數額押金。
3.1.2.2 租金按月結算,乙方應于每月 日前將上月租金對賬單提交甲方確認,甲方應至遲于接到乙方提交的對賬單之日起 日內進行審核確認,并應于確認之日起 日內支付乙方。
3.2 甲方所支付的租金中已包括使用鋼橋梁模板所必需的配件、專用工具的費用等。甲、乙雙方確認,租金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須再就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3.3 乙方應于甲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向甲方開具相應數額的合法有效之發票。
3.4 乙方同意若鋼橋梁模板丟失或出現嚴重毀損以致不能使用的,自甲方發出報損通知之日起不再計收該鋼橋梁模板租金。
3.5 甲方有權自應支付給乙方的租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或其他費用,但應當對扣除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送達乙方。3.6雙方約定其他結算方式:
4、租賃期限
4.1 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個月,自年月年月止。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進度變更租賃期限,但應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租賃期限內,租金計算標準不作調整。
4.2 雙方同意租賃期限內發生下列情況的,相應期間不計入租賃期限,亦不計算租金:
4.2.1 節假日,共計
4.2.2 季節性停工,即每年
4.3 雙方同意,非因甲方原因導致鋼橋梁模板需要進行維修或更換的,維修或更換鋼橋梁模板的期間不計入租賃期限,亦不計算租金。
4.4雙方同意,工程停工期間,鋼橋梁模板租金按本合同約定之租金的。
5、鋼橋梁模板交付及驗收
5.1乙方負責在租賃期限開始前 日內將鋼橋梁模板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按甲方的指示卸載、碼放鋼橋梁模板,雙方共同清點。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應自鋼橋梁模板運抵甲方指定地點之日起 日內進行驗收交接。
5.2 驗收時,若鋼橋梁模板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應當對鋼橋梁模板現狀填寫書面記錄并簽字確認,見本合同附件三。若鋼橋梁模板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修理、更換。
5.3 雙方對鋼橋梁模板驗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應當承擔的鋼橋梁模板質量瑕疵擔保責任。
6、鋼橋梁模板的使用及維修保養
6.1 租賃期限內,甲方對鋼橋梁模板享有獨占的、排他的使用權。甲方應當按照鋼橋梁模板的性質及本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鋼橋梁模板,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鋼橋梁模板轉租、轉借。
6.2 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鋼橋梁模板更換或轉移。
6.3 租賃期限內,乙方承擔鋼橋梁模板的維修保養義務,并依甲方指示為甲方提供免費的現場技術指導服務,甲方可配合乙方對鋼橋梁模板進行日常保養工作。
6.4 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鋼橋梁模板的性質或以合理方法使用鋼橋梁模板,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5 租賃期限內,鋼橋梁模板非因甲方原因損壞或出現使用異常的,乙方應自接到甲方報修之時起 小時內維修完畢。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修復,甲方有權聘請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從租金中直接扣除。
6.6 鋼橋梁模板的維修保養均應當制作包括維修保養鋼橋梁模板的數量、維修保養時間等內容的書面記錄,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作為計算鋼橋梁模板租金的依據。維修保養需要更換鋼橋梁模板的,更換的租賃物仍需按本合同相關約定執行。
7、鋼橋梁模板的返還
7.1 雙方約定,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返還鋼橋梁模板:
(1)甲方自行返還。甲方在返還前合理時間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并應在書面通知載明的期限內將鋼橋梁模板運至 ,乙方應予以受領,費用由 方承擔。
(2)乙方上門提取。乙方應自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鋼橋梁模板,費用由 方承擔。
7.2 鋼橋梁模板返還的依據為甲乙雙方在驗收時共同填寫的書面記錄。
7.3 雙方約定,因甲方原因造成鋼橋梁模板返還時不適格的,甲方應按標準予以賠償。
7.4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7.1條約定,未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受領或提取鋼橋梁模板的,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按每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鋼橋梁模板的保管費用。7.5 乙方上門提取鋼橋梁模板時,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接受必要的檢查及登記。
8、安全條款
8.1 甲乙雙方應當謹慎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保證自身、對方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安全。
8.2 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任何一方之原因造成自身及自身工作人員人身及財產損害的,應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造成對方及對方工作人員、第三方之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因此給對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9、合同變更和終止
9.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應簽訂變更或終止合同書。變更或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并應為各方所信守。
9.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文件作出。
9.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單方解除本合同:
9.3.1 乙方逾期
9.3.2 乙方交付的鋼橋梁模板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修理、更換適格鋼橋梁模板的;
9.3.3 乙方交付的鋼橋梁模板無法正常使用連續達
9.3.4 乙方不具備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或在租賃期限內喪失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的;
9.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隨時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單方解除本合同:
9.4.1 甲方逾期
9.4.2 甲方擅自將租賃物轉租、轉借的;
9.5 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響該方依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0、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無論本合同是否存在效力瑕疵,或被解除、撤銷,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否則該轉讓行為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效力,并視為轉讓方嚴重違約。
11、違約責任11.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的,均構成違約,應當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2 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3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一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應向對方支付租金總額____%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4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租金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累計不超過應付未付租金總額的3%。
11.5 甲方擅自轉租、轉借鋼橋梁模板的,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6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適格鋼橋梁模板或交付的鋼橋梁模板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修理、更換適格鋼橋梁模板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7 乙方交付的鋼橋梁模板無法正常使用的,該等情形每持續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8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對鋼橋梁模板的維修工作或提供現場技術指導服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9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將鋼橋梁模板撤離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10 乙方不具備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或在租賃期限內喪失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2.4條導致甲方遭受相關指控或不能正常使用鋼橋梁模板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乙方應參加由此引發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解決,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12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受到相關部門處罰或者對任何第三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 因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責任。
12.2 “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的、受影響一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并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或不作為。
12.3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該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于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內提供有關證明機關的證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除非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已無實際意義,并就此達成書面的變更協議或解除本合同的協議。
13、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訴訟。
爭議解決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無效、解除、終止或權利義務的轉讓等而無效。如就本條款關于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并必須單獨簽訂僅就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修改的協議,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完全一致,方為有效。凡因與履行本合同有關所簽訂的其他一切補充協議、簽證單據、物權憑證和單據、確認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約定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的,不得對抗以上條款的約定,如有違背,則該約定一律無效。
14、通知和送達
14.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尾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如未填寫則以雙方營業執照所記載住所為準)、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至遲于發生該等變化7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14.2 直接送達的,對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達。
15、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須持書面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與本合同相同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方能視為有效。
15.5 甲方授權本合同附件四所列人員代表甲方辦理驗收交接、審核確認對賬單、支付租金、返還鋼橋梁模板。該等人員發生變更時,甲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16、補充約定
附件明細:附件一:鋼橋梁模板清單
附件二: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文件
附件三:鋼橋梁模板交接清單
附件四:授權代表人員名單(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淄博東喬橋梁模板租賃有限公司 www.changmaichina.com